[回复1] aaa 于 5-18 费者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鞋子时应该找销售方。鞋类销售者应该在售鞋时主动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和“三包”凭证,并向消费者如实介绍其性能、规格、材质及使用、维护、保管方法。而生产者应该明确三包方式,并在产品包装上标明真实生产者名称、地址、电话等。实行谁推销谁负责的原则,鞋子出现质量问题,销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让消费者找厂家。 在“三包”范围内,鞋子退货,折旧费用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, 鞋类商品售出在7日内,出现质量问题(如断底、掉跟、断面、脱胶等)不能穿着的,或是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鞋类商品,消费者要求退货的,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,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照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。 如果消费者用过的商品因为质量问题仍要求退货,而不能达到一次性退清货款的,商家可以按发票价格每日收取0.5%的折旧费。根据规定,鞋类商品销出15日,因鞋底开胶等质量问题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发票价格每日收取0.5%的折旧费。退货时,鞋类“三包”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由经营者在购货凭证背面加盖印章,注明更换日期,并提供新的“三包”凭证。而鞋类商品售出30日内,出现鞋底开胶等质量问题,在规定的时间内,可修复的一律免费修理。超过修理期限仍未修复的,也可按发票价格每日收取0.5%的折旧费。折旧费计算时间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至换货、退货之日止,不包括修理所占用的时间。经依法鉴定为无产品名称、厂名、厂址的“三无”产品或假冒伪劣商品的,经营者应无条件承担退货责任,不得收取折旧费,并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相关规定加倍赔偿。 在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消费者修理、换货、退货应当凭购物凭证和“三包”凭证办理,若因保管不当遗失购货凭证和三包凭证,事后得到经营者追认的,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复印件和“三包”凭证。 |
[回复3] guest 于 9-17 我在梅林家乐福电梯口的那家专卖店买了一双达芙妮的鞋.穿了十二天,.其间穿过几次.鞋子里面的胶皮掉,表面的水晶没有了几颗...而鞋了最前面的脱皮..找店里理论...竟有人说她们只负责卖鞋..质量差让我去找厂家.给了我一个东莞的电话号码.....气的吐血.  |
[回复4] guest 于 9-17 我在梅林家乐福电梯口的那家专卖店买了一双达芙妮的鞋.穿了十二天,.其间穿过几次.鞋子里面的胶皮掉,表面的水晶没有了几颗...而鞋了最前面的脱皮..找店里理论...竟有人说她们只负责卖鞋..质量差让我去找厂家.给了我一个东莞的电话号码.....气的吐血.  |
[回复5] guest 于 10-28 难道达芙妮真的那么差吗? |
[回复6] guest 于 11-15 达芙妮鞋并不差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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